人有靈、魂、體,卻只有體是我們能看見的。
我們常常會因許多不同的人而產生討厭的感覺。
或是工作上、或是家庭中、甚至是至親密的另一半。
我們憑著他的行為、他的說話、他的嘴臉去討厭他。
人有靈、魂、體,這只是我們能看見的部分;
我們所看見的,也不盡是他本人的全部。
我們所討厭的人也會像我們一樣有悲傷、難過、氣憤,
他們也一樣有軟弱、無助、困惑的時候,跟我們一樣的。
但我們總爭著說跟他們是不一樣的,彷彿自己更高尚。
每個人也有其優點缺點,每個人也有某方面的缺憾。
但我們的靈魂都是一樣的,結局也只有兩個。
天堂。
地獄。
「信子的人有永生,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。
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。」約 3:36
我且打個比方,人的本體是靈魂,身體只像一件衣服吧。
容貌再美麗的人也只是穿了一件漂亮的衣服吧!
只是我們都羨慕、妒忌、欣賞這些漂亮的衣服。
豈不知衣服總有一天會破爛,身子不是更為重要嗎?
我們為何因他的衣服破舊就嫌棄他、厭惡他呢?
他們身體的缺憾、殘疾豈不是更需要我們的憐憫嗎?
我們應該要擁有屬靈的眼光,看到靈魂的需要。
基督怎麼教我們愛仇敵呢?他們不都是不可愛嗎?
「耶和華不像人看人,人是看外貌,耶和華是看內心。」撒上 16:7
神知道一個人的外表、行為、性情都是可以改變的,
唯獨是人在未後的結局卻是不能改變的,選擇只有兩個。
天堂。
地獄。
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
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」約 3: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