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道書5:4-5
「 你許願不還,不如不許。」傳 5:5
(It is better not to vow than to make a vow and not fulfill it.)
最近受這個真理深深吸引,
也令自己有許多反思與警醒。
現今後現代主義的洪流,
人都跟感覺走,缺少了理性。
一時的情感高漲便說會委身,
一時的情緒激動便說能恂道。
檢視過去的自己,
也曾對神許下不少的願,
當中有許多的都是不了了之的。
「你向 神許願,償還不可遲延。
因 神不喜悅愚昧人。
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。」傳 5:4
曾經思想獨身的問題,
險些許下了無謂的諾言。
「不可任你的口使肉体犯罪。
也不可在祭司(原文作使者)面前說是錯許了。
為何使 神因你的聲音發怒,
敗壞你手所作的呢。」傳 5:6
過去許的願,有些都記不起了。
但真的要為口去謹慎,不能貪一時之快。
神是信實的,我也得成為信實之子。
就是已忘記上年的差傳認獻,我卻必要落實。
最深刻的一個願是要成為宣教士。
這是一個感動、一個呼召,也是我許的願。
感謝主我也是開始踏上這條道路了。
我知道這是生命的道路,我選擇生命。
「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。
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著生命。」太 16:25
我深知道這個願是人生不變的方向,
當中是離開現有的富足與成功。
神的手不斷的恩領我,我很滿足;
因我知道將來有更大的榮耀與獎賞。
縱是遇上不順心的時候或是遭遇患難,
我也得學像彼得保羅般敬拜讚美 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