傳道書5:4-5

「 你許願不還,不如不許。」傳 5:5

(It is better not to vow than to make a vow and not fulfill it.)

 

最近受這個真理深深吸引,

也令自己有許多反思與警醒。

現今後現代主義的洪流,

人都跟感覺走,缺少了理性。

一時的情感高漲便說會委身,

一時的情緒激動便說能恂道。

 

檢視過去的自己,

也曾對神許下不少的願,

當中有許多的都是不了了之的。

「你向  神許願,償還不可遲延。

  因  神不喜悅愚昧人。

  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。」傳 5:4

 

曾經思想獨身的問題,

險些許下了無謂的諾言。

「不可任你的口使肉体犯罪。

  也不可在祭司(原文作使者)面前說是錯許了。

  為何使  神因你的聲音發怒,

  敗壞你手所作的呢。」傳 5:6

 

過去許的願,有些都記不起了。

但真的要為口去謹慎,不能貪一時之快。

  神是信實的,我也得成為信實之子。

就是已忘記上年的差傳認獻,我卻必要落實。


 

最深刻的一個願是要成為宣教士。

這是一個感動、一個呼召,也是我許的願。

感謝主我也是開始踏上這條道路了。

我知道這是生命的道路,我選擇生命。

「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。

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著生命。」太 16:25

 

我深知道這個願是人生不變的方向,

當中是離開現有的富足與成功。

神的手不斷的恩領我,我很滿足;

因我知道將來有更大的榮耀與獎賞。

縱是遇上不順心的時候或是遭遇患難,

我也得學像彼得保羅般敬拜讚美  神。